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现将《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、压缩口岸通关时长,根据进口铁矿监管方式改革试行情况,经风险评估,决定将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调整为“先放后检”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